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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学办

来源: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4日 09:09

阅读:

各位同学:

现将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申请资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转专业:

1、三年级及以上的学生;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学生;

3、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特殊类学生;

4、根据《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中外合作办学)、材料化学(中外合作办学)、环境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3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换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以外的专业。其他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转专业依据学生当年录取时的《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5、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生仅允许在本学院相关专业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入学专业,除因学生身体原因不能适应专业学习外不得变更;

6、所有已成功转过1次专业的学生;

7、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

      工作小组组长

刘志洪、林二友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

      工作小组成员

刘颖、王凯、吴康兵、李路军、吴灿、潘洁、李贞、董映兰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学校《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2]5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一年级(2023级)和二年级(2022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符合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要求,身心健康,对药学、生物医药等健康科学有浓厚的兴趣。

3.原则上,接收院外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相关专业招生人数的15%,其中接收一年级学生不超过10%,二年级学生不超过5%;院内转专业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一)2022级学生:按照原专业加权成绩进行计算。

 2023级学生: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总分=(高考得分/高考总分×100)×50%+已修课程的加权成绩×50%

根据上述计算办法,学院拟参照转入人数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各系部自行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各系部自行安排(同面试名单在2024年健工学院转专业群中发布)

面试内容:转入所在专业的相关知识,综合素质考查等。

备注:请有意转入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生加“2024年健工学院转专业”QQ群:739179586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和接收计划

1.制定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

2.填写《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申请表》并上报本科生院;

3.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待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二)学院审核及考核。学院根据所制定的转专业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

(三)确定学生名单并公示。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四)报送本科生院。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本科生院审批。

四、第二批次转专业:院内转专业(本学期期末考试后)

针对首次转专业和第一批次转专业选拔后未录取的学生,按照我院相关转专业的操作流程执行。




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级是按照专业进行招生,因此无大类分流相关工作。


2.药学专业分方向为药学(卓越)班、药学(产业)班,药学每名学生填报2个专业方向志愿(卓越、产业),原则上按照学生所填写第1-2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拟录取班级人数超额,按照“考核内容和办法”予以择优录取。


3.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节。


4.在学院专业办学资源基础上,对专业分流实行总量控制。


1.学生专业分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学生必须提交专业调整申请,经学院、学校批准,方为有效。

2.本转专业方案由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学生申请

①学生认真阅读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②申请时间:4月24日至26日。

③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特别说明:院内转专业工作按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执行。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学籍异动管理”模块在线提交异动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2)。

3、学生资格审核

2024年4月30日前,学生所在学科性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审核意见。具体操作见《学院转专业网上审核操作指南》(附件3)。

4、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部分接收学院需要提供成绩单及加权成绩,请学生与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获取!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 个工作日。学院填写《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并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在线审核。学院于5月24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5、结果审定并公示

本科生院对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并报校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将在本科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6、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本学期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事项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本学期原专业的课程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者除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2.新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如果因为转专业等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本人负责,请学生慎重考虑。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按相关文件进行学分转换;需补修的课程,由转入学院组织学生通过插班等学习方式修读。

4.转专业工作中学校、学院均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转入新专业学费标准,需要补修的课程收取学分学费。

附件1: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附件3:学院转专业网上审核操作指南

附件4: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附件5:《湖北大学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4日

(审核:王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