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们: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全员育人良好氛围,切实做好学业导师工作,根据根据《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管理办法》(校教字[2018]23号 )《关于开展学业导师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2025年本科生学业导师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配备对象
2025级全体本科生,2022、2023、2024级本科生如有学业导师调整的一同配备。
二、配备要求
(1)每名本科生应配备1名学业导师。
(2)每名学业导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人,原则上学业导师应带满一届学生,鼓励教师长期担任学业导师。
三、学业导师聘任条件和工作职责
本科生学业导师是学校全员育人工作和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从专任教师和实验教师中进行选拔,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指导等工作。
学业导师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
1.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
2.熟悉高等教育规律,教学经验丰富,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3.熟悉所指导学生的专业培养目标、培养方案和教学环节,熟悉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
4.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且高校教龄在一年及以上,鼓励青年教师和优秀博士生参与辅助性的学生指导工作。
5.学业导师主要工作职责见《办法》第二条。
四、具体安排
1.选聘采取导师个人推荐和学生自主选择相结合的办法,一般情况下遵循导师与学生双选志愿一致性优先原则。
2.学院官网“师资队伍”栏目中已公布各专业教师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教师教授课程、科研成果及研究方向,建议学生选择导师时遵循与本专业相关的导师。
3.11月10日前,各班班主任老师将学业导师相关工作通知相关专业学生,并填写《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选择学业导师申请表》(2025级学生使用)或《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导师调整申请表》(2022-2024级学生使用)。11月24日上午11:00前各班学习委员收集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并交至实训楼526,由学院教学办汇总并按年级专业转交至各教研室。
4.各教研室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将学业导师指导学生名单进行初审分配,并于11月25日前报送教学办办公室。
5.学业导师领导工作小组集体会议研究,最终结果由学院公示并备案留存。
6.无特殊原因,学业导师聘期原则上至学生毕业离校。
附件:
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选择学业导师申请表》
2.《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学业导师调整申请表》
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07日
(审核:王俊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