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1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教财〔2014〕8号)和《湖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1名
二、评选依据
(一)评审按照《湖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研字〔2012〕31号)和《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二)成果认定时间原则上截止到2023年9月底(研究生在读期间的全部成果)。
三、评审流程
2023年10月10日前,请符合申报条件学生报名并将全部材料交到学生工作办公室(化工楼D416)陈晚秋老师处。
材料包括:
①《湖北大学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必须正反一页纸);
②《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信息一览表》(附件1)、《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2);
③《申报奖学金诚信承诺书》(附件3)、成绩单(学院盖章)、申请成果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以上①-②项材料均需电子和纸质版,③需纸质版。
2023年10月10日—11日,学院对申报学生材料进行审核。
2023年10月11日,组织评选并将拟推荐候选人进行公示。
2023年10月18日,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获奖学生推荐人选及相关支撑材料报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4日,学校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员名单,并在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四、信息反映渠道
国家奖学金评选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当面反映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学院电话:027-88660753。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8日
附件1:《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信息一览表》
附件2:《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人选情况汇总表》
附件3:《申报奖学金诚信承诺书》
(审核: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