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强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湖北大学关于开展“英才计划”招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我院决定在2022级本科生中开展“英才计划”招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湖北大学全日制2026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2022级本科生),不含定向、委培以及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和留学生。
二、选拔条件
申请“英才计划”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湖北大学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优良;
3.学习成绩优良,符合学校推免条件;
4.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具有良好的科研水平。
5.符合条件的学生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联系所报学科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获得导师推荐,并向招生学院提出申请。
6.申请“英才计划”的学生,须承诺保送本校,报名前需提交诚信承诺书,该承诺书将存入个人档案。
三、选拔程序
(一)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是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被推荐人应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志向和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据《湖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办法。
1.按照“合格”“不合格”2个等次评价。
2.符合以下条件者,可评定为“合格”: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学校,热爱学院;
(2)入校以来,无纪律处分;
(3)师生群众未反映重大政治或品行问题。
3.存在以下情况,可评定“不合格”,取消申请资格 :
(1)被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在重大事件面前,立场有偏移,给学校学院解决问题设置阻碍,经教育仍无悔改;
(3)在舆情事件中充当组织者,经教育仍无悔改;
(4)有师生反映的其他重大政治或品行问题。
4.学院成立推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和党委副书记组成,统一领导,决定重要事项,审定考核结果。
(二)选拔最终成绩
选拔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及排名依据
1.初试成绩
①综合成绩=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70%+素质成绩×30%。(以百分制计)
②外语能力成绩:通过CET-6者,加0.1分。
③除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中,有不合格记录的,1门扣0.5分。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
(1)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40分)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①个人自述2-3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学习和科研情况等。
②对话3-5分钟,根据个人自述,评委进行英文提问,考生用英文回答。
(2)综合素质考查(60分)
以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包含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具体安排如下:
①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含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工作表现等;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情况)事业心、协作性;人文素养;言行举止、沟通表达和精神面貌等。
考查专业素质和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了解情况;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情况等。
②个人陈述2-3分钟,介绍学业背景、本科在校综合表现及研究生阶段学业目标等。
③考官就学生陈述情况、理论知识考核等方面进行综合提问。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依据:按照学生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总评成绩相同,则按推免成绩排序;如推免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均保留2位小数)。
(三)学院核准学业成绩组成
学业成绩即为前三学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其计算公示如下: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课程学分×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学分)。
注意: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的认定依据专业培养方案。通识教育必修课程只要求考核成绩在合格以上,不计算在平均学分绩内。
2.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只计算除通识教育课程(含通识教育平台课程、军事训练、劳动教育)之外的所有课程,以百分制计。
(四)素质成绩评议细则
1.综合素质成绩计算细则见附件1《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英才计划”招生选拔素质成绩计算细则》,以百分制计。
2.奖、助学金类证书不加分,学生在某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分值最高项,不重复计算。
3.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学生与直系亲属外的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以及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等情况,学生应提供文献检索、合作者出具学生在该科研和竞赛等中的贡献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原则上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对于教育部等部门首次组织的无等级认定依据的重要赛事,学院或校内相关赛事主管部门可以提出申请,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
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请于9月4-6日17:30前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1份。所有相关材料,请用纸质档案袋装好并注明姓名、班级和联系方式,材料提交至实训楼526教学办公室处,逾期未提交,不再受理认定。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申请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具体包含(按顺序排列):(1)《湖北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2)《湖北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报名申请表》;(3)成绩单(须有学院教务办盖章);(4)CET-6成绩单;(5)有关成果、奖励证书等素质成绩证明材料;(6)其他奖励证书。
备注:
1.所有推免材料和核准项目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6日。
2.获得免试资格者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1)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
(2)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
(3)取得推免生资格后有违法违纪行为;
(4)体质测试成绩未达标。
四、相关说明
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学院官网公布参加面试学生的成绩,成绩公示时间为3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学生监督和申诉,学生需实名据实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27-88660755
邮箱:1511127976@qq.com
联系人:罗老师
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5日
(审核:李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