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含辅修学士学位)审核工作的通知》、《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毕业资格审核办法》(校教字〔2025〕7号)、《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校教字〔2025〕5号)的文件精神,我院依据《2025届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学位审核工作方案》,对本院2025届学生在2025年第一次审核中未达毕业要求和不授学位的8名学生进行审核(含留学生1人),学院召开了学位评定委员会,结论如下:
一、汪紫怡、吴彤等7名学生学生符合《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同意以上7名学生授予学士学位并准予毕业(名单见附件1);
二、李雪子1名学生不符合《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条件,没有取得毕业资格,不授予学位(名单见附件2)。
以上毕业和学位审核结论经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政联席会和学位委员会会议审议确定,结论公示期7日(2025年6月30日--7月6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学院教学办公室反映,电话:027-88660712
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6月30日
(审核:李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