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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方案

作者:教学办

来源: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1日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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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具有创新精神的各类专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志趣和特长发展的需要,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学校《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及《关于制定2025春季学期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学校本科生院有关要求学院成立了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25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转专业申请资格

1.大一、大二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2.退役复学或休学创业的学生申请转专业,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3.体艺类专业学生仅所属专业大类内转专业高水平运动员除因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原专业学习外,不得申请转专业

4.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湖北大学曼城联合学院)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以外的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学生不得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机构以外的专业

5.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不符合其他转专业要求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组长

刘志洪、林二友

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成员

刘颖、王凯、吴康兵、李路军、吴灿、潘洁、李贞、董映兰


一、接收学生转专业的条件和要求

1.符合学校《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文件中的所有规定;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一年级(2024级)和二年级(2023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符合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要求,身心健康,对药学、生物医药等健康科学有浓厚的兴趣。

3.原则上,接收院外转入学生人数不得超过该年级相关专业招生人数的15%,其中接收一年级学生不超过10%,二年级学生不超过5%;院内转专业不受上述比例的限制。

4.本学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每人只能申请一次,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分为第一和第二志愿专业)。

二、考试或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一)2023级学生:按照原专业加权成绩进行计算。

2024级学生:按照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总分=(高考得分/高考总分×100)×50%+已修课程的加权成绩×50%

根据上述计算办法,学院拟参照转入人数计划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考核方式:采取面试形式;根据报名情况,由学院各系部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考核,其中每个专业最多安排2次考核,同一个学生不能参加同一个专业的2次考核。

面试时间和地点:同面试名单在2025年健康学院转专业群中发布

面试内容:转入所在专业的相关知识,综合素质考查等。

备注:请有意转入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学生加2025年健康学院转专业QQ群:914114934;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工作流程

(一)学院制定转专业考核办法和接收计划

1.制定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考核办法;

2.填写《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申请表》并上报本科生院;

3.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待学校审核后在学院网页公示。

(二)学院审核及考核。学院根据所制定的转专业要求对申请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并通知符合资格学生参加转专业考核,组织面试专家组进行面试。

(三)确定学生名单并公示。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报送本科生院。学院将拟转入学生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本科生院审批。

 


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4级是按照专业进行招生,因此无大类分流相关工作。

2.药学专业分方向为药学(卓越)班、药学(产业)班,药学每名学生填报2个专业方向志愿(卓越、产业),原则上按照学生所填写第1-2志愿顺序录取,如果拟录取班级人数超额,按照“考核内容和办法”予以择优录取。

3.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的同学,由学院统一调节。

4.在学院专业办学资源基础上,对专业分流实行总量控制。

备注


1.学生专业分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如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学生必须提交专业调整申请,经学院、学校批准,方为有效。

2.本转专业和大类分流方案由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未尽事宜由院转专业和大类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2.学生申请

①学生根据自己的专业学习能力和学业发展需要,在充分了解拟转入专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认真阅读转专业工作方案和《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附件1)。

②申请时间:4月1日上午8:00-4月3日下午17:30。

特别说明:院内转专业工作按照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执行,并与全校性转专业同步进行。

③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转专业申请”模块在线提交转专业申请,逾期不予补报。学生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具体操作见《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附件2)。

3.接收学院考核

接收学院依据转专业工作方案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考核。同一个专业学生只能参加一次考核。部分接收学院需要提供成绩单,请学生在“智慧琴园”中的“电子证明”中下载,需要提供加权成绩,请学生与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获取。

学院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转入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填写《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附件4),并在“转专业管理”中完成在线审核,具体操作见《学院转专业网上审核操作指南》(附件3)。

学院于5月9日前将签字盖章纸质版《学院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交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

4.结果审定并公示

本科生院对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并通过本科生院网站对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两个专业均获准转入的学生以第一志愿为最终转入专业。

学生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科生院申请复核,本科生院在接到复核申请后一周内组织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学生。

5.办理转专业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本学期结束后办理转专业手续。

三、其他事项

1.在申请转专业期间,学生应在原专业学习并参加相关课程考核,学生在原专业修读课程的成绩将如实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必须修完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方能毕业。请学生慎重考虑,如果因为转专业原因导致学习困难而不能顺利毕业,责任由学生本人负责。

3.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成绩认定和课程补修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执行。

4.转专业工作中学校、学院均不收取学生任何费用。转入新专业后从新学期开始执行转入新专业的收费标准。

 

附件1: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汇总表

附件2:学生转专业网上操作指南

附件3:学院转专业网上审核操作指南

附件4:学院同意接收转入学生汇总表

附件5:湖北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和大类分流管理办法(校教字〔2024〕21号)



(审核:李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