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字〔2015〕20号)《关于开展湖北大学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方案》和《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学校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本院进行评审。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下拨总经费,学院确定各等次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人数,2023-2024学年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一、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人数一般不低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40%,即71人。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1.11月18日前,学院奖助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2.11月19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提交《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学业奖学金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证明材料和《湖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仅限正反双面打印一页纸)至实训楼522办公室;
3.11月20日前,学院奖助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学院初审并形成获奖名单,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四、实施办法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以年级为单位,由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班主任具体组织开展。
2.课程学习成绩由研究生秘书主持、班干部具体负责计算,计算结果由研究生秘书核实并签字后报学院奖助学金和先进荣誉称号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3.计算创新能力、社会工作等各项的分值(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毕业年级材料认定时间延长到规定提交材料截止日期前;计分须提供论文、专利或获奖所需的佐证材料,如论文版权页、专利证书、奖状、会议报告现场照片等。
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期间,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在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通过以下渠道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当面反映应告知真实姓名。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不予受理。学院电话:027-88660753。
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5日
(审核: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