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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共青团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学工办

来源: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6日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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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团委研究,报校团委、院党委批准,定于202310旬召开共青团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以下简称第一次团代会)。现就筹备召开第一次团代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时间和地点

共青团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10月中旬在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二楼报告厅召开。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团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对群团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当前所面临的形势,研究确定学院未来一年团委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团结带领全院青年团员为实现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建成高水平综合性大学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目标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学院党委领导和校团委负责人讲话;

2.审议团委工作章程;

3.选举产生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届团委委员

、大会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总数及分配

本次大会拟定代表30人。正式代表中,女代表不少于30%。拟定特邀代表5名,主要为校团委、学院党政领导、学院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分配方案见附件1

(二)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组织团支部成员酝酿讨论,按照多于代表名额20%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提出第一次团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见附件2),经本单位审批后向团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呈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领导小组对上述问题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是否符合代表条件等。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要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没有达到多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领导小组补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领导小组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复。

2.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团员学生代表会议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再通过差额选举的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团代会的代表后,101日前向领导小组呈报经本单位审批过的共青团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报告见附件3)。

五、组织领导

为了做好第一次团代会的筹备工作,院团委决定成立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团委老师和有关单位负责学生等人员组成。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行使职权至学院团委委员产生止。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朱文涛

 员:常   刘煜佳



共青团湖北大学健康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3925


(审核:刘颖)